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旗戟(签字):
陈爱华(签字):
陈光(签字):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