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2月6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4.67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0.00万股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2月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91名激励对象共计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6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4.77元/股;
(四)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 占本激 占本激励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励计划授出 计划公告时公
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 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比例
严荣飞 董事长、董事 18.7 9.35% 0.16%
李前进 董事、总经理 17 8.50% 0.14%
严华 董事 8 4.00% 0.07%
孙小芬 董事长助理、 8 4.00% 0.07%
财务顾问
张道远 董事、副总经 12 6.00% 0.10%
理
姚圣杰 副总经理 7.2 3.60% 0.06%
韦秀珍 董事会秘书 7 3.50% 0.06%
顾宏宇 财务总监 7 3.50% 0.06%
秦真全 副总经理 10 5.00% 0.08%
李绍松 副总经理 8 4.00% 0.07%
核心技术与业务人员(35 34.1 17.05% 0.28%
人)
中层管理人员(37 人) 17.4 8.70% 0.15%
关键岗位及一线核心员工 25.6 12.80% 0.21%
(147 人)
预留部分 20 10.00% 0.17%
合计 200 100.00% 1.6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失效;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在预留授予规定期限内向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预留授予规定期限完成上述工作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失效。
3、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二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第三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如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如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6 亿元或 2023 年接线盒出货
量不低于 1 亿套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或 2024 年接线盒出货量
不低于 1.5 亿套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或 2025 年接线盒出货量
不低于 2 亿套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或 2024 年接线盒出货量
不低于 1.5 亿套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或 2025 年接线盒出货量
不低于 2 亿套
注:上述“接线盒出货量”指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当年度确认收入的所有规格型号的接线盒产品出货量;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每个考核期期初制定《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归属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后执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根据个人所在部门业绩情况并结合个人考评得出,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档,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且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C级以上(含C级),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