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363 号)。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转让老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6.33 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8.98 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1.27 倍(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T-3 日)。
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剔除异常值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1 月 25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
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的申购日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
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1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2、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风险。
4、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1 年 11 月 23 日(T-2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材料。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6、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6.33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6.33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市盈率为:
(1)20.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1.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7.0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8.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 26.3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
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T-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1.27 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31.99 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 28.98 倍,低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27 倍。
与招股说明书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1)与行业市盈率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1年11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27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99倍。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28.98倍,低于2021年11月2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1.27倍。
(2)与招股说明书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情况
①静态市盈率比较
T-3日前20个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非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交易日均价 前 EPS(元/ 后 EPS(元/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元/股) 股) 股) 市盈率 市盈率
603017 中衡设计 9.36 0.7835 0.6963 11.95 13.44
300564 筑博设计 20.45 1.3447 0.7719 15.21 26.49
002949 华阳国际 13.92 0.8839 0.8226 15.75 16.92
300746 汉嘉设计 14.70 0.3106 0.3186 47.33 46.14
平均值 22.56 25.75
- 建研设计 - 0.9720 0.9084 27.09 28.98
300500 启迪设计 20.09 0.2137 0.2396 94.00 83.86
300492 华图山鼎 52.18 0.1004 0.1035 519.63 503.96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11月22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1 年 11 月 22
日总股本;
3、可比公司华图山鼎 2020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分别为 519.63、503.96,远高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可比公司启迪设计由于 2020 年计提商誉减值 11,886.29 万元,使得2020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较高,因此在统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时予以剔除。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28.98 倍,公司发行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应剔除后的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的发行市盈率高于中衡设计、筑博设计、华阳国际,具有合理性,主要原因为:
1)发行人与中衡设计、筑博设计和华阳国际相比客户类型不同。中衡设计、筑博设计、华阳国际以恒基地产、新鸿基、万科、保利等房地产客户为主,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控影响明显。近年来,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直接传导至以房地产客户为主的建筑设计企业,对其市盈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优化调整原有客户结构,主要客户以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长丰县教育体育局、镇江华建置业有限公司等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为主,来源于房地产客户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50%、39.55%、36.39%和 26.38%,逐年下降,发行人整体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影响相对较低。
2)发行人2020年设计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38.20万元,高于同期中衡设计、
筑博设计、华阳国际的 18.79 万元、28.87 万元及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