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2-085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1.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8,666.67 万
股的 0.13%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8.89 元/股(调整后)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8.89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 1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定向增发
3、授予价格:39.39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公告日公司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唐敏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90 14.33% 0.15%
2 胡雪薇 中国 副总经理 1.84 2.04% 0.02%
3 陈娃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 1.11% 0.01%
4 缪娓 中国 副总经理 1.00 1.11% 0.01%
5 胡冰 中国 副总经理 1.00 1.11% 0.01%
6 祁艳芳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0 1.11% 0.01%
副总经理
小计 18.74 20.48% 0.21%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张书萍 中国 业务总监 1.84 2.04% 0.02%
2 董浩 中国 产品经理 1.1429 1.27% 0.01%
3 吴丽丽 中国 业务总监 1.00 1.11% 0.01%
4 郭惠芳 中国 业务总监 1.00 1.11% 0.01%
小计 4.9829 5.53% 0.05%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被激励的其他人员(109 人) 55.2771 61.42% 0.64%
预留部分 11.00 12.22% 0.13%
合计(119 人) 90.00 100.00% 1.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
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①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未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相应的归属安排需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①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25%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56%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95%
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