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制定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第二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成因或来源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两类:
(一)设计缺陷:指公司未建立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要的控制,或者现有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控制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二)运行缺陷:指建立了设计有效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没有得到有效运行、执行人员缺乏必要授权或专业胜任能力等,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
第三条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指存在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显示公司内部控制无效。
(二)重要缺陷:指存在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充分关注。
(三)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具体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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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缺陷指财务报告缺陷以外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第三章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的具体表现形
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标准。
第六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具体如下表: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错报比例) 定性标准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A. 企业控制环境无效;;
B.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
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出现重大舞弊
行为;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C. 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重大缺陷 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D.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
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5%。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E.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
进行错报更正
F. 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
控制的监督无效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触犯法律,并
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大于等于利润总额2.5%,小于利润总 B.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
额5%; 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 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一般性错
误。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一般缺陷 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制缺陷。
小于等于利润总额2.5%;
第七条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错报比例)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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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或已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A.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大于等于利润总额的5%; B.公司的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未进行集体决策;
C.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D.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岗位人员流
失严重;
E.已经对外正式披露的信息对公司造成严
重负面影响,包括因虚假信息披露或重要信
息披露不充分而导致的对定期报告披露造
成的影响或遭受的处罚。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重要缺陷 致或已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A. 公司重大决策出现失误
大于等于利润总额2.5%,小于利润总 B.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额5%; C.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一般缺陷 致或已经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 制缺陷。
小于等于利润总额2.5%;
第八条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数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标准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标准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标准,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本标准责任部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一条 本标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