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085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892,6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因此,对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及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依据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Q=156.05×(1+0.40)=218.47 万股,调整后的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Q=7.80×(1+0.40)=10.92 万股,调整后的剩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Q=7.20×(1+0.40)=10.08 万股。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依据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P=(55-0.55)
÷(1+0.40)=38.89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6.05 万
股调整为 218.47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55.00 元/股调整为
38.89 元/股;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80 万股调整为 10.92 万
股;第一批次预留授予价格由 55.00 元/股调整为 38.89 元/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0 万股调整为 10.08 万股;剩余预留授予价格由 55.00 元/
股调整为 38.89 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
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