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7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458号)。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773.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62.99元/股(不含62.99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2.99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等于5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0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7,4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738,020万股的1.002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认购倍数、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1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4月1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4月15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45.13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8.6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8.65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45.13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4.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1.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9.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45.1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国能日
新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9.69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45.1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61.3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23.36%,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 日收盘价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2020 年 2020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2 年 4 月 非前 EPS 非后 EPS 扣非前 扣非后
11 日,元/ (元/股) (元/股) 市盈率 市盈率
股) (倍) (倍)
002063.SZ 远光软件 6.75 0.1987 0.1808 33.97 37.33
300365.SZ 恒华科技 7.50 0.1375 0.1355 54.55 55.35
831083.NQ 东润环能 8.88 1.0198 1.0172 8.71 8.73
平均值 44.26 46.34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东润环能。
本次发行价格 45.1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61.30 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32.28%,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发行人成长空间广阔
发行人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站功率预测、发电量预测,新能源电站功率控制,新能源电站智能监控等方面,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产品和服务,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在新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2020 年 9 月,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将力争在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并在 2020 年 12 月的气候峰会上进一步宣布,到 2030 年
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随着风力、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稳定增加,发行人新能源信息化产品及服务的应用规模将不断扩大,渗透率将继续加深。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和净利润逐年高速增长,2018 至 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高达 28.14%和 62.25%。
②发电功率预测服务具有长效持续性服务的特征,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强
不同于传统的电力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以产品销售和提供解决方案获取收入和利润,发行人新能源功率预测业务系通过销售系统并后续持续提供发电功率预测服务的形式获取收入和利润,并且利润主要来源于功率预测服务。发行人主要提供的发电功率预测服务系为客户持续提供功率预测数据的长效服务,一般在初次取得客户时约定 1-3 年的服务期间,后续一般每 1-3 年续签一次服务合同;公司为专业化的功率预测服务提供商,服务质量高,且功率预测服务费用占电站运营成本的比例很低,客户从高质量服务中获得的收益远大于付出的成本,更换供应商的可能性小、客户粘性高。随着下游新能源发电行业装机规模的持续积累和增长,存量电站数量的持续增加,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服务的市场规模也将持续扩大。发电功率预测服务的持续收费特征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③发行人功率预测产品精度高、产品后续服务及运维能力强,并顺应行业发展需求积极进行前瞻性产品布局,具有较强的产品及服务优势
发行人拥有近 10 年的功率预测产品研发经验,研发实力强劲,通过不断的
技术研发和算法优化,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产品具有较高的预测精度,有效降低了客户由“双细则”考核带来的损失;同时,发行人建立了分布于全国各地的技术服务队伍和 400 客户服务热线,形成了覆盖范围广泛、响应及时的运维服务体
系,可在产品出现故障或是客户有升级改造需求时及时到达现场响应客户需求,避免电站停运等损失,提升电站的经营效率;此外,发行人结合新能源发展趋势,围绕新型电力系统积极进行电力交易、虚拟电厂、智慧储能等前瞻性产品布局,其中电力交易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已在国家第一批现货试点省份甘肃和山西省均实现创新性应用,虚拟电厂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已成功与国家电网及多家发电集团开展该项业务,各类新型产品已逐渐实现市场化应用。
④发行人是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领域领跑者,技术研发实力强劲
根据沙利文的《中国新能源软件及数据服务行业研究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在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市场和风能发电功率预测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22.10%和 18.80%,均位居行业前列。发行人是国家第一批拟重点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由数十名气象学、大气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硕士、博士组成的研发团队,经过多年的深入研究,形成了与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新能源并网智能控制、新能源电站智能运营及电网新能源管理等相关的核心技术与算法,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涵盖了气象预测、功率预
测建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等多个领域。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发明专利 28 项,软件著作权 73 项,并陆续获得了 2018 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
奖三等奖、2018 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21 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电力创新一等奖、2020 年度技术创新奖二等奖等诸多荣誉,创新、创造特征突出。
⑤发行人在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发行人在新能源产业中经营多年,凭着产品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