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2-081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力风电”)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力风能设备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公司将于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 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
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8,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96,749,6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202,887,448.53 元 ( 含 税 ) , 可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人民币
3,093,862,231.47 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1,440,241.24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105,302,472.71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出具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A1583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 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累计投入 实施进展 的募集资
额 金额 金余额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 已达到预
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63,015.00 63,015.00 62,350.44 计可使用 664.56
注 1 状态 注 2
已达到预
偿还银行贷款 32,000.00 32,000.00 32,000.00 计可使用 92.41
状态 注 3
已达到预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计可使用 -
状态 注 4
合计 135,015.00 135,015.00 134,350.44 - 756.97
注 1:“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62,350.44
万元包含:募投置换金额 12,666.69 万元,募投专户已使用金额 34,478.58 万元,及剩余待付预估金额 15,205.17 万元。
注 2:“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64.56
万元不包含利息收入金额。
注 3:“偿还银行贷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系利息金额。
注 4:因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与超募资金共 用募集 资金专户 ,利息收 入无 法单独计
算,截至目前,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60,359.44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0,530.25 万元,扣除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135,015.00 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 175,515.25 万
元。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18,382.58 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 60,359.4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8,382.58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参股的 6 家海上风电开发、运营项目公司进行相应实缴出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 63,01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拟投入 63,015 万元,项目主要以海上风电零部件产品为主,为公司满足海上风电市场的需要提供充足产能。项目建设期
为 2 年,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约为 27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约为 16,615
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 21.10%,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为 6.36 年(含建设期 2 年)。
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原定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350.44万元1 ,结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64.5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1 “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62,350.44 万元
包含:募投置换金额 12,666.69 万元,募投专户已使用金额 34,478.58 万元,及剩余待
付预估金额 15,205.17 万元。
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节约了建设支出。
(三)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海上风电场大兆瓦配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新项目投建,新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于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本次拟投建的新项目为“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期)”,该项目由海力风电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力风能设备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总额 69,000.00 万元,其中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664.56万元(不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 60,359.44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共计 61,024.0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低于上述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投资内容包括土地购置、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预备
费、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将拥有年产 250 套 8MW 及以上塔筒和 100 套
8MW 及以上单桩部件的生产能力。
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将投资 69,000.00 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1 土地购置 4,000.00 5.80%
2 建筑工程投资 31,280.18 45.33%
3 设备购置及安装 22,175.22 32.14%
4 基本预备费 4,276.43 6.20%
5 铺底流动资金 7,268.17 10.53%
项目总投资 6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