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对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48,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96,749,6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2,887,448.53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93,862,231.47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1,440,241.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5,302,472.7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如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如东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296,749,680.00
减:发行费用 191,447,207.29
募集资金净额 3,105,302,472.7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6,666,886.79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277,320.69
减:2022 年 1-9 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8,940,337.91
减:以前年度偿还银行贷款 134,000,000.00
减:2022 年 1-9 月偿还银行贷款 186,000,000.00
减:以前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减:2022 年 1-9 月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0
减:2022 年 1-9 月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 683,825,820.00
减: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 290,000,000.00
期余额
减: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 30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3,955,796.42
加:2022 年 1-9 月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8,356,380.54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34,904,284.2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
式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6230011010000043499 11,493,725.41 活期
公司营业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0610280000000986 26,273,495.81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 633735124 296,141,520.75 活期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 32050164733600002950 72,346.57 活期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513902745510403 734,915.19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8130078801300000443 188,280.55 活期
如东支行
中国银行如东通海路支行 514477828115 0.00 活期
合计 334,904,284.28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000万元,未在上表列示。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万元,未在上表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666,886.7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36号)。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216,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2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存储形式 期限
江苏如东农村商 2022.7.14
业银行股份有限 3206230012010000822387 160,000,000.00 大额存单 至
公司营业部 2022.10.14
南京银行股份有 2022.7.29
限公司如东支行 0610220000001187 1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至
2022.11.2
合 计 290,000,000.00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海
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
于2022年1月4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216,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62,7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