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释 义
海力风电、发行人、公司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力有限 指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海力海上 指 江苏海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海工能源 指 江苏海工能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海力装备 指 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海灵重工 指 江苏海灵重工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海鼎设备 指 江苏海鼎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海恒设备 指 江苏海恒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海灵滨海 指 江苏海灵重工设备科技南通滨海园区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确认意见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图示
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一)设立海力有限(2009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2009 年 8 月 18日,许世俊、沙德权、朱小锋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 255.00万
元、170.00 万元和 75.00万元设立海力有限,并取得了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23000190701)。其中,朱小锋持有海力有限出资额 75.00 万元中对应的 63.75 万元出资额(朱小锋名义持股的85%)系代赵小兵持有。
公司设立时,朱小锋考虑到自身资金情况及投资风险,与关系较为熟悉并看好新能源行业的赵小兵约定共同投资海力有限;同时考虑到赵小兵与海力有限其他股东及管理层不熟悉,故口头约定由朱小锋代为持有该等股权。2012年 10 月12 日,朱小锋与赵小兵正式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对双方股权代持关系进行了确认。2019 年 12 月 20日,朱小锋与赵小兵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约定朱小锋将其名义持有的 307.07 万股股份转让给赵小兵,双方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自公司设立至 2019年 12 月股权代持期间,朱小锋名义持有的股权均由赵小
兵、朱小锋按照 85.00%、15.00%的比例实际持有,并享有对应实际持有股权的各项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09 年 8 月 17日,南通晟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通晟会
验(2009)270号),确认截至 2009年 8月 17日,海力有限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已足额到位,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海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许世俊 255.00 51.00%
2 沙德权 170.00 34.00%
3 朱小锋 75.00 15.00%
合计 500.00 100.00%
(二)第一次增资(2009 年 12 月,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更好发展公司业务,响应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要求,2009 年 12月 28 日,海力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海力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沙德权以货币资金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 1元/注册资本,系参照公司净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增资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增资资金为沙德权、许世俊的自筹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009 年 12 月 28 日,南通晟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通晟会
验(2009)409 号),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28 日,海力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已足额到位,由沙德权以货币资金增资。
2009 年 12 月 28 日,海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通市如东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23000190701)。
本次增资后,海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沙德权 2,670.00 89.00%
2 许世俊 255.00 8.50%
3 朱小锋 75.00 2.50%
合计 3,000.00 100.00%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1,275.00 万元的出资额(对应 42.50%的股权)系沙德
权代许世俊持有,存在委托持股的安排,委托持股情况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本次股权代持关系形成系公司和股东为响应当地政府鼓励引入非如东籍股东投资的政策所致,该等股权代持情形于 2010 年 2 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予以解除,不存在争议与纠纷。
(三)第一次股权转让(2010 年 2 月,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许世俊、沙德权拟解除股权代持关系,2010 年 2 月 2 日,海力有限股东会
通过决议,同意沙德权将其所持海力有限 1,275.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许世俊。同日,各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
1 元/注册资本,系参照海力有限第一次增资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转让价格公允合理。因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关系解除,双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2010 年 2 月 2 日,海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通市如东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23000190701)。
本次股权转让后,海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许世俊 1,530.00 51.00%
2 沙德权 1,395.00 46.50%
3 朱小锋 75.00 2.50%
合计 3,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许世俊与沙德权解除股权代持关系,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四)第二次增资(201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更好发展公司业务,响应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相关要
求,2010 年 12 月 23 日,海力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分别由许世俊、沙德权、朱小锋以货币资金认缴 2,550.00万元、1,325.00 万元、1,125.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系结合公司净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增资价格公允合理。
2010 年 12 月 24 日,海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通市如东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23000190701)。
本次增资后,海力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许世俊 4,080.00 51.00%
2 沙德权 2,720.00 34.00%
3 朱小锋 1,200.00 15.00%
合计 8,000.00 100.00%
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缴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第一次实缴 第二次实缴 第三次实缴
1 许世俊 2,550.00 - 1,900.00 650.00
2 沙德权 1,325.00 1,235.00 - 90.00
3 朱小锋 1,125.00 1,12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