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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4

中科江南: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本金保障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936.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957.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978.89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目前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均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万元)

  1        财政中台建设项目          31,667.22            31,667.22

  2    行业电子化服务平台项目        16,218.60            16,218.60

  3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12,127.23            12,127.23

  4    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      14,223.27            14,223.27

                研发项目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100.00            7,100.00

              合计                    81,336.32            81,336.32

  注: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7,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223.27 万元超募资金开展“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合理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本金保障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公司在商业银行进行的保本保息类存款产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不属于上述投资行为,不占用本次授权额度。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规产品;实时跟踪所投产品的进展,及时函证和对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投资产品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
司正常运营。

  (4)现金管理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类产品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本金保障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本金保障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中科江南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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