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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0

中一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30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3、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 号湖北中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汪晓霞女士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9,461,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6,4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6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1,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1,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1,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61,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1,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61,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1,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0,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6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61,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1,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61,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1,1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32%;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60,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80,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6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9,461,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459,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2%;反对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9,9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30%;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汪晓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59,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79,9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30%;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益文、李艳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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