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04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