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8 证券简称:华研精机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的“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18 号”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 6 号”。实施方式由“旧厂房改建”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 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6.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8,5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94.60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15.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依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 9,803.96 9,803.96
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10,987.14 10,987.1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19.56 6,719.56
补充流动资金 3,096.13 3,096.13
合计 30,606.79 30,606.79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及原因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为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20742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位置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18 号,土地面积 10,066.67 平方米。公司现拟将募投项目“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18 号”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 6 号”,实施方式由“旧厂房改建”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二)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本着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的土地空间原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将与公司现有驻地形成联动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前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 6 号地块,公司已于 2010 年 4 月与
广东省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取得,并在 2011 年 5 月取得了增城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续公司将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建资料新建厂房 A4,以及利用该地块上的现有厂房,用于实施“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由于“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实施方式相应地发生变化,由“旧厂房改建”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详细情况如下:
类型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18号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6号
实施方式 旧厂房改建 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718 号”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 6 号”,实施方式由“旧厂房改建”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华研精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研精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