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瑞德智能一楼报告厅。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7,869,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6.9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98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3.1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882,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0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关联股东汪军、黄祖好、潘卫明、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启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7,869,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506,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若晗、冯沛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