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辛洪萍先生、辛洪燕女士、岳亚斌先生、叶昔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肖继辉女士、郭飏先生、黎文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肖继辉女士、黎文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周剑先生、付恩平先生及独立董事郭葆春女士、刘惠好女士、胡志勇先生于第三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剑先生、付恩平先生、郭葆春女士、刘惠好女士、胡志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辛洪萍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88年8月至1992年1月,担任广州标致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年2月至1993年3月,担任丰田汽车广州事务所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5年8月,担任广州市天河拓普汽车配件公司法定代表人;1995年9月至1998年12月,担任广州市特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999年3月至2000年1月赴加拿大学习制造管理;2001年8月至2004年4月,担任广州市天河金钟五金厂总经理;2004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达格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辛洪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46,186股,通过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940,556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8,486,7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7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辛洪萍先生与董事辛洪燕女士系兄妹关系,辛洪燕女士与李小敏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64%股权)系夫妻关系。辛洪萍先生、辛洪燕女士、李小敏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辛洪萍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辛洪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辛洪燕女士,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担任国营江西电工厂学校教师;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担任深圳市宝安区超霸电子厂财务部主管;1995年9月至1998年10月,担任广州市天河拓普汽车配件公司人事行政部主管;1998年11月至2004年4月,担任广州市特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04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综合部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珠海
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辛洪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5,611股,通过广州思呈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7,545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0,743,1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13%。辛洪燕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辛洪萍先生系兄妹关系,辛洪燕女士与李小敏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64%股权)系夫妻关系。辛洪萍先生、辛洪燕女士、李小敏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辛洪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辛洪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岳亚斌先生,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6月至2007年10月,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黄埔大道支行公司部副经理;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担任广州农商行萝岗支行风险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3月,历任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支行副行长、广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下属广东金晟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担任广州东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担任广东博学道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担任广东广恒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宜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岳亚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岳亚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4、叶昔铭先生,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担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2011年7月-2013年7月,担任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投资总监、总裁助理;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光大先锋基金投决会委员;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担任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股权投资业务负责人;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广州市广弘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担任广东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深圳伊腾迪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南京合信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叶昔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叶昔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肖继辉女士,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况,博士学位。2004年7月至今,历任暨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4年5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3年4月,担任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今,担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肖继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继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郭飏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况,硕士学历。1999年9月起任职于广州方圆至成律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现任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管理合伙人、广东省法学会乡村振兴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联合会常委、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咨询专家。2021年9月至今兼任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郭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郭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黎文飞先生,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情况,博士
学位。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在广州理工学院(原天河学院)担任教师职务;2011年10月至2012年8月,在广州首诚太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职务;2017年3月至今,在广州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兼任会计系系主任;2020年11月至今,在长江智能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在深圳广联赛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黎文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