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1 年1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供投资者查询。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金钟股份
2、股票代码:301133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6,096,616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6,530,000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4.1644元/股,超过幅度为1.1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金钟股份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2021年11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90倍。本次发行价格14.3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5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2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49.3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1、发行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东风大道西
3、联系人:王贤诚
4、电话:020-86733628-3881
5、传真:020-86733616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1、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3、联系人:封燕、崔传杨
4、电话:025-83367888
5、传真:025-83367377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