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653.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10 号)。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2,653.0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1%,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609.6616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适用 2021 年 9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9.39 元/股(不含 19.39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9.39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880 万股,且申
购时间同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14:36:59:066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1 个配售对象。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以上高价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81,01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8,073,480 万股的 1.003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33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1月1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11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5、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4.33元/股,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4.1644元/股,超过幅度为1.17%。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326,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战略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8,017.49万元。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投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326,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326,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326,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进行回拨。
6、本次发行价格 14.33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4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2.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1.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本次发行价格为14.3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金钟股份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2021年11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9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1年11月12日(T-3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A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T-3日收盘价 2020年扣非 2020年扣 2020年 2020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年11月 前EPS(元/ 非后EPS 扣非前 扣非后
12日,元/股) 股) (元/股) 市盈率 市盈率
(倍) (倍)
603035.SH 常熟汽饰 13.87 1.0030 0.8196 13.83 16.92
603179.SH 新泉股份 42.15 0.6875 0.6589 61.31 63.97
002865.SZ 钧达股份 52.91 0.0990 -0.1484 534.65 -356.59
603730.SH 岱美股份 20.64 0.5427 0.3080 38.03 67.01
01571.HK 信邦控股 3.12 0.4031 - 7.74 -
(港元/股) (港元/股)
00425.HK 敏实集团 32.50 1.4624 - 22.22 -
(港元/股) (港元/股)
平均值 28.63 49.30
资料来源:WIND 数据,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T-3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以及负值。
本次发行价格 14.33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2.55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4.90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9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719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61.53%;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943,45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61.23%,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02.01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29,733.55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14.33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38,017.49 万元,高于
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
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14.1644 元/股,超过幅度为 1.17%。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