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7
吉 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胡小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胡小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胡小彬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小彬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小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吉安市明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3%。胡小彬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等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小彬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洪丽旋女士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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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惠红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何惠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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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何惠红女士简历
何惠红,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法律职业资格。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担任公司财务管理
中心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何惠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通过吉安市明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通过吉安市信德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0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3%。何惠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