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5
吉 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47,47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8,665,100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 自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47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9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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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炬大道 1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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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洪丽旋、魏金柱
咨询电话:0796-8406089
传真电话:0796-8406089
电子邮箱:board.office@mankun.com
八、备查文件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