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深圳
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9 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 22-A 公司会
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送
达方式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与会董事以现场与通讯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其中,独立董事刘娥平女士、罗宏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俊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的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应内容。
独立董事刘娥平女士、罗宏先生和张清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总经理洪丽旋女士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的主要经营工作;公司管理层在 2022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持了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
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83.71 万元,计提法定公积金1,140.01 万元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2,396.18 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9,899.27 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899.27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 147,4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665,1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董事会对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01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顺利完成财务审计工作任务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等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公司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1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行业平均薪酬水平以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拟决定公司董事长 2023 年基本薪酬为人民币 66 万元(含税),绩效薪酬部分按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每月或年终发放。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丽旋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2 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行业平均薪酬水平以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拟决定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罗宏先生、刘娥平女士、张清伟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行业平均薪酬水平以及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拟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基本薪酬部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洪丽旋女士为人民币 96 万元(含税);
副总经理洪耿奇先生为人民币 96 万元(含税);财务总监胡小彬先生为人民币24.72 万元(含税);副总经理雷成先生为人民币 96 万元(含税)。
绩效薪酬部分按绩效考核相关制度每月或年终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丽旋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