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2-010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认真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88 人,注册会计师 557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7 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78,81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3,25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4,008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1 家,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21 年度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甫荣,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甫荣、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荣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不
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业务能力进行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职业过程中能够坚持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信记录良好,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