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99 号文予以注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及相关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数量为 11,952,152 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1,952,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87%,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 500 股的余股 152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2、本次发行价格为 30.00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22 年 3 月 2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5.55 倍(截止 2022
年 2 月 25 日,T-3 日)。本次发行价格 30.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13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投资者在 2022 年 3 月 2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日为 2022 年 3 月 2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 2022 年 3 月 4 日(T+2 日)公告的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2 年 3 月 4 日(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6、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7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为 11,952,15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
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 30.00 元/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022 年 3 月 2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T-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
发行对象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的规定。其中,自然
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
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权限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网上申购日为 2022 年 3 月 2 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
发行人联系电话 020-87886338
保荐机构(主承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销商)地址
保荐机构(主承 0755-88999914
销商)联系电话
发行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