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情况下,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47.04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04 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14.89 万股至 25.5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12%至 0.190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