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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8

瑞纳智能: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0
          瑞 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 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纳智能”)于 2023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取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8 日,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届满 12 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故公司拟取消授予该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 9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74 万股,预留授予 16
万股。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 1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74 万股调整为 73 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 16 万股调整为 17 万股。本次拟取消授予全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数量为 17 万股。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取消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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