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30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14.6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1元/股;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6万股,授予价格为14.41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均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9)。
(三)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四)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调整,并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4.6万股,授予价格为14.41元/股。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人计划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其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认购权。根据《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1 人调整为 247 人,拟首次
授予权益数量由 215 万股调整为 214.6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首次授予相关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2、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数量:214.6 万股
5、授予人数:247 人
6、授予价格:14.41 元/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告时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申觉中 董事、副总经理 20 8.53% 0.27%
左文广 董事、技术总监 2.5 1.07% 0.03%
游向阳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2.5 1.07% 0.03%
总监
吴维萍 董事 1.5 0.64%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8.1 80.18% 2.55%
(243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47人) 214.6 91.47% 2.90%
预留部分 20 8.53% 0.27%
合计 234.6 100.00% 3.18%
注:1、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归属安排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归属期 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