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同意提名尹高斌先生、刘刚先生、申觉中先生、左文广先生、游向阳先生、吴维萍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曾志刚先生、强晓阳先生、曾港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曾志刚、强晓阳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曾港军先生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
附件: 简 历
1、尹高斌先生
尹高斌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 学历。2002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历任深圳市华荣发电子测试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技术总
监;2005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强瑞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披露日,尹高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596,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8.93%。尹高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刘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尹高斌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0.5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刚先生
刘刚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 学历。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东莞市樟木头佳茂电子厂业务部业务经理;2005 年 8 月
至 2019 年 7 月任强瑞有限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
理。
截止公告披露日,刘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59,177 股,占公司总股本7.12%。刘刚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尹高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刘刚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5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申觉中先生
申觉中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 在读。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富士康集团 SHZBG 事业群工程师;2014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深圳市浩泰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强瑞装备董事、
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披露日,申觉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29,5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6%。申觉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游向阳先生
游向阳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历任深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财务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部审计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深
圳市凯卓立液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强瑞
有限财务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公告披露日,游向阳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游向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左文广先生
左文广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
年 2 月至 2009 年 3 月历任深圳市瑞科达电子有限公司 CE 部经理、主管;2009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深圳市力莱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2 年 5 月
至 2014 年 2 月任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 AEG-TDPE 部经理;2014 年 2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微软亚洲硬件研发中心 MTE 部软件开发工程师;2016 年 3 月
至 2019 年 6 月任强瑞有限研发中心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技术
总监。
截止公告披露日,左文广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左文广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吴维萍先生
吴维萍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任深圳市凯必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19
年 7 月任深圳市芬能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深
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强瑞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公告披露日,吴维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维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曾志刚先生
曾志刚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深圳天地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8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天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所长;兼任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雅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曾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曾志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强晓阳先生
强晓阳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12 年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九事业部机械工程师;2012 年至 2017 年
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事业部高级经理;2017 年至 2021 年 9 月任深
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速博达(深圳)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日,强晓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强晓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曾港军先生
曾港军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广东微
众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微众(盐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公告披露日,曾港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曾港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