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39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5.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2.21 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45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以 12.2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35.3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21 元/
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240.00 万股的 2.3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6.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7,240.00 万股的 1.8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1%;预留34.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40.00万股的0.4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9%。
(五)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4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拟授出权益数 草案公布日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李梦 副总经理 5.00 2.94% 0.07%
李明 副总经理 2.00 1.18% 0.03%
吴俊 副总经理 5.00 2.94% 0.07%
高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5.00 2.94% 0.07%
会秘书、财务总监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119.10 70.02% 1.65%
(42 人)
预留 34.00 19.99% 0.47%
合计 170.10 100.00% 2.35%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第一个 2023 年 5.00 亿元 4.50 亿元
股票及预留授予的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若预留 第二个 2024 年 5.50 亿元 5.00 亿元
部分在公司 2023 年 归属期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第三个 2025 年 6.00 亿元 5.50 亿元
前授予) 归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第一个 2024 年 5.50 亿元 5.00 亿元
归属期 对应考 营业收入(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归属期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第二个 2025 年 6.00 亿元 5.50 亿元
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归属期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A≥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