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6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2月0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13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2月05日、2024年02月0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4月2日、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格为42.3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0.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513,1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与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70,803,184股为基础,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241,354 58.25% 41,241,354 58.2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61,830 41.75% 29,561,830 41.75%
其中:回购专用 746,000 1.05%
证券账户
总股本 70,803,184 100% 70,803,184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如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存在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报备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