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
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T-4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37.03 倍。本次发行价格 61.0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5.30 倍,高于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2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超出幅度为 22.3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700,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260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 17,700,8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通 过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72.00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72.00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6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72.00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晚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
13:17:44:938(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72.00 元/股,申购
数量等于 6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 13:17:44:938 的配售
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将 6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 117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3,98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357,750 万股的 1.009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1.0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2 年 7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5、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61.07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6、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885,040 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7、本次发行价格为 61.07 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42.9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33.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45.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8、本次发行价格为 61.07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7.03 倍。
(2)截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票 2021年扣 2021年扣 2021年扣 2021年扣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收盘价(元 非前EPS 非后EPS 非前静态 非后静态
/股) (元/股) (元/股) 市盈率 市盈率
(倍) (倍)
亿纬锂能 300014.SZ 98.40 1.5303 1.3414 64.30 73.35
鹏辉能源 300438.SZ 74.64 0.4048 0.3036 184.39 245.87
国光电器 002045.SZ 9.34 0.0857 0.0209 108.99 446.78
欣旺达 300207.SZ 30.84 0.5328 0.3072 57.88 100.38
赣锋锂业 002460.SZ 93.20 3.2430 1.8032 28.74 51.69
平均值 102.19 139.87
注:1、T-4 日收盘价数据来源于 Wind,A 股总股本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2、2021 年扣非前(后)EPS=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 A
股总股本;
3、2021 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 日收盘价/2021 年扣非前(后)EPS;
4、赣锋锂业、国光电器因下游应用、业务范围、锂电池收入占比和公司有较大差异,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61.07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5.30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2 年 7 月 22 日(T-4 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可能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2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5,893 个,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 66.21%;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2,713,29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 62.26%,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143.83 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公告的《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5)《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8,807.79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61.07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108,098.79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