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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4

新特电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16人,代表股份228,015,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8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 219,049,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66,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15,710,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股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6,744,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66,4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谭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谭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书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王书静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云云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赵云云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宗宝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宗宝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段婷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段婷婷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朱彦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4,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79,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62%。

    本议案通过,朱彦臣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何宝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何宝振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乐超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乐超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舒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舒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史凤祥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5,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80,0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81%。

    本议案通过,史凤祥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宏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27,884,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4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5,579,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99.1662%。

    本议案通过,王宏杰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

    4.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15,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71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15,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71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4.0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15,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71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审议通过。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8,015,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710,7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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