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注意到近期有投资者在媒体和互动易平台上对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十分关注,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变频用变压器为核心的各式特种变压器、电抗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公司的产品变频电气系统主要应用于电力、冶金、石化、建材、市政及机械配套等工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实现对各类高压电动机驱动的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提升机、皮带机等负载的软启动、智能控制和调速节能,从而有效提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工艺控制及自动化水平。
公司产品虽能应用于储能领域,但目前尚处于初步推进阶段,应用于该领域的产品收入及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重不超过 3%,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情况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且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5、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变频用变压器为核心的各式特种变压器、电抗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公司的产品变频电气系统主要应用于电力、冶金、石化、建材、市政及机械配套等工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实现对各类高压电动机驱动的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提升机、皮带机等负载的软启动、智能控制和调速节能,从而有效提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工艺控制及自动化水平。公司产品虽能应用于储能领域,但目前尚处于初步推进阶段,应用于该领域的产品收入及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整体比重不超过 3%,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
小。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