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恒光股份 股票代码 30111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友良 张骏龑
电话 0745-7695232 0745-7695232
办公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
电子信箱 Sd@hgkjgf.com Sd@hgkjgf.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9,455,113.25 571,218,241.14 -2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35,302.62 141,841,671.56 -9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230,120.84 128,751,064.70 -99.0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67,698.56 139,648,235.13 -98.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53 1.3297 -92.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53 1.3297 -92.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6% 10.06% -9.3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80,140,348.02 2,011,904,188.48 1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36,525,775.67 1,476,549,153.99 -2.7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3,712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洪
江恒光 境内非
投资管 国有法 45.84% 48,900,000 48,900,000.00
理有限 人
公司
湘江产
业投资 国有法 10.84% 11,560,000 0.00
有限责 人
任公司
曹立祥 境内自 2.40% 2,565,000 2,565,000.00
然人
西部证
券投资 境内非
(西 国有法 1.08% 1,153,100 1,153,100.00
安)有 人
限公司
长沙通
和投资 境内非
管理咨 国有法 0.94% 1,000,000 0.00
询有限 人
公司
游新农 境内自 0.88% 941,500 0.00
然人
湖南省
财信产 国有法
业基金 人 0.42% 450,000 0.00
管理有
限公司
彭巧华 境内自 0.38% 410,000 0.00
然人
蔡淑琼 境内自 0.25% 270,500 0.00
然人
谭艳春 境内自 0.25% 262,500 196,875.0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曹立祥持有湖南洪江恒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00%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东蔡淑琼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股东情况说明(如 账户持有 270,500 股,合计持有 270,500 股。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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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区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土地面积约为 260 亩,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将作为公司后备土地储备资源。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扩大
原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并增加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区一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约为 350 亩。2023 年 4 月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已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并与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成交确认书》。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高新区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项目产品为光伏级三氯氢硅,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