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西部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保荐机构,指定史哲元、杨涛担任保荐代 表人,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因原保荐代表人杨涛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西部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童家骏接替杨涛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
史哲元和童家骏,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杨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童家骏先生简历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童家骏先生简历
童家骏,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华南总部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参与的项目包括恒光股份、路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