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3-118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7 日,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认购
对象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鉴于公司拟对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和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年 11月 9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对
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事项进行补充约
定。
二、《补充协议》的签署主体和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股份认购协议》“第一条 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修改为如下条款:
“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即 2023年 4月 7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鉴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59元/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
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5,742,65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实际发行的全部股份。”
2、《补充协议》系对《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修订,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
约定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以《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3、《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若《股份认购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则《补充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三、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
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和注册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