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邦智能”)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566,65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53 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758,909,874.50 元,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00,952,095.01 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2,032,263.04 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8,919,831.9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00462_G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8,909,874.50
减:发行费用 79,990,042.53
募集资金净额 678,919,831.9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73,655,449.7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 50,293,291.66
加:累计取得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收益 16,668,247.8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 3,279,178.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4,918,516.5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4 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上述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人民币元)
1 招商银行 120905491010168 103,832,139.86
2 招商银行 120905491010228 164,265,551.62
3 浙商银行 5810000010120155066662 12,271,140.14
4 中信银行 8110901012101435270 194,549,684.92
注 : 浙 商 银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5810000010120155066662 包 含 其 子 账 户
5810000010121800339047余额,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东风大道以西、车城大道以北的土地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共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2)专字第 61200462_G06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3,765.27 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
存款及大额存单。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购买金额 预期年
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人民币万元) 起止日期 化收益
率
浙商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3,000.00 2023/8/25-2024/2/23 2.60%
银行 EGH23015UT
中信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存单 1,025.19 2023/11/29-2026/2/20 3.25%
银行 存单 230114 期 (可转让)
中信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存单 1,004.14 2023/11/16-2024/1/4 3.55%
银行 存单 210001 期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678,919,831.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881,460.01
报告期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