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 授信主体 授信额度
(人民币万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公司广州分行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广州分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合计 40,000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授信协议生效日为准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等事项,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日常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申请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2、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