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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4

洁雅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回购价
 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62%至 1.2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

    (7)回购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 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 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 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会导致本次回购实施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302,4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2,721,769.66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0,890,344.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831,424.91 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 更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                21,092.11                21,092.11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0,383.52                10,383.52

  3      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6,099.16                  6,099.16

              合计                          37,574.79                37,574.7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183.14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5,608.35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 1.9 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41,900万元外,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6,645.06 万元(含利息),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 万股至 1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至 1.2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6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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