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 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
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006,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996,559.8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010,240.1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D10128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披露的内容,本次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将投资于“数码变频发电机关键电子控制器件产业化项目”和“电驱动系统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分别为 23,600 万元、12,200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01.02 万元,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801.02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和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产品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投资 7,100.00 万元建设“新产品试制中心项目”(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800 万元,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产品试制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已投入募集
金额 资金金额
数码变频发电机关键电子控制器件产业化项目 23,600.00 12,322.17
电驱动系统项目 12,200.00 5,354.04
新产品试制中心项目 4,800.00 17.02
合计 40,600.00 17,693.2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4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瑜欣电子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前次补流资金归还凭证等相关文件资料,保荐机构认为:瑜欣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经营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瑜欣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