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7 证券简称:瑜欣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604,687.5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2,028,348.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4,865,774.7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2,634,537.7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865,774.71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将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现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公司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现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日的总股本73,400,000股扣除截至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604,000股后的股本72,796,000股(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18,40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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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