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额
金亚科技、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年报 预计4,500万元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信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保千里、东 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
2015年重组、
北证券、银 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
投资者 2015年报、 80万元
信评估、立 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
2016年报
信等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业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司审计时间 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
杜宝蓬 2007年7月 2009年7月 2011年8月 2022年
人
签字注册
胡婉姝 2021年5月 2015年1月 2014年5月 2022年
会计师
质量控制
张宇 1996年11月 2012年9月 2011年12月 2022年
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宝蓬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年度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人
2020年度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度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婉姝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年-2021年 本人未直接签署上市公司年报 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宇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年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年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2021年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年-2021年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19年-2021年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19年-2021年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19年-2021年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预计审计费用共计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立信具备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并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1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