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006,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996,559.8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010,240.1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D10128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数码变频发电机关键电子控制器件 35,800.00 35,800.00
产业化项目
合计 35,800.00 35,80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01.02 万元,在扣除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801.02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经营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存单等)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同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现金管理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类产品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流动性、经营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瑜欣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资料,保荐机构认为:瑜欣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经营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瑜欣电子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