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1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0.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7.27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1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17.27 元
/股。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0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拟授予权益总 告之日公司总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夏永阳 董事 5.80 4.83% 0.12%
刘江 董事、副总经理 3.50 2.92% 0.07%
曾晴 副总经理、董事会 2.00 1.67% 0.04%
秘书
李指辉 副总经理 2.00 1.67% 0.04%
王兵 副总经理 5.00 4.17% 0.10%
杜柳斯 财务负责人 2.00 1.67%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84 79.70 66.42% 1.59%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83.33% 2.00%
预留部分 20.00 16.67% 0.40%
合计 120.00 100.00% 2.40%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a、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b、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c、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d、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3 年三季报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和归属比例安排同首次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3 年三季报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a、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6%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实际完成值(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b、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