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风光化工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 17 日,由王文忠和韩秀兰(王文忠
妻子)出资设立。
2017年5月16日,根据风光化工公司2017年5月16日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发起人协议、
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风光化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09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原风光化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
公司承继;公司名称变更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文件)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00 股。2021 年 12 月 17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上(2021)128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
“风光股份”,股票代码“301100”。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5,000.00
万股增加至 20,000.00 万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22 年 1 月 7 日,公
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地址为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法定代表人为王磊,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
元。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生产部、销售部、供应部、运营
办、财务部、研发中心等部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批
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包括 3 家二级子公司,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佰特沃德(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简称佰特沃德)
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 控股子公司 75.00 75.00
科莱特)
北京三石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全资子公司 100.00 100.00
三石明辉)
说明: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六。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5、附注三、19 和附注三、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
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
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
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