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98 深市 金埔园林


首页 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4日报送)
二级筛选: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9年6月4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9-06-14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JINPU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O.,LTD.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 7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56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 并特别
注意下列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
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宜森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殿华、刘标、王建优、杨
积卫、窦逗、伍卓琼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人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股东南京丽森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公司股东王宜琴、王宜松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宜森,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王建优、刘殿华、刘标、杨积卫、窦逗、伍卓琼、发行人股东南京
丽森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公司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
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本企业将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
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股份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
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珠海铧创、高科新创、苏州高新、南京
金麟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
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公司其他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
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发行人股份。
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