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江 苏华兰药用新材料 股份 有限公司
关 于向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2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5.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3.7896 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03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24 年 2 月 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3.789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5.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6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466.67 万股的 2.67%。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4.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466.67 万股的 2.4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0.1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35.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466.67 万股的 0.2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86%。
其中,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 112.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466.67 万股的 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31.11%,未设置预留权益。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248.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466.67 万股的 1.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8.89%。其中首次授予 212.50 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69%;预留 35.50 万股,占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31%。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9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14.09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75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具体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公司股
数量(万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股)
1 华一敏 中国 董事长、 30.00 8.33% 0.22%
总经理
2 华国平 中国 董事 17.00 4.72% 0.13%
3 肖锋 中国 董事、 8.00 2.22% 0.06%
副总经理
PANG 马来
4 CHEEWAI 西亚 副总经理 10.00 2.78% 0.07%
(彭子维)
5 华智敏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4.17% 0.11%
6 刘雪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4.17% 0.11%
董事会秘书
7 徐立中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2.78% 0.07%
财务总监
8 朱银华 中国 副总经理 5.00 1.39% 0.04%
9 李华 中国 副总经理 2.00 0.56% 0.01%
合计 112.00 31.11% 0.83%
注 :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212.50 59.03% 1.58%
(业务)骨干(66人)
预留 35.50 9.86% 0.26%
合计 248.00 68.89% 1.84%
注 :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取
消拟授予其的 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75 人调整为
7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4.50 万股调整为 322.00 万股,其中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作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212.50 万股调整为 210.0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不作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
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