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33,666,66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020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兰股份”,股票代码为“301093”。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 58.08 元/股,发行数量为 33,666,667 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 1,008,953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4,041,046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24,072,714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3.71%,网上发行数量为 8,585,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6.2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2,657,714 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1,453.13844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6,532,0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7,540,714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3.7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5,117,000 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6.29%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153744930%,有效申购倍数为 6,504.27952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
配售对象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泰华兰股份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08,95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
截至2021年10月14日(T-3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华泰华兰股份家园 1 号创业板 1,008,953 58,599,990.24 12 个月
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5,082,40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75,986,082.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4,59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009,277.6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7,540,714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18,764,669.12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756,450 股,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2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34,595 股,包销金额为 2,009,277.60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1028%。
2021 年 10 月 25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网下及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与战略配售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453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发行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