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由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就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
本说明中简称如下:
简称 指 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华润材料
华润材料有限、有限公司 指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常州
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安德利聚酯 指 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曾用名
中国华润 指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华润总公司,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China Resources Chemical Innovative Materials Holdings
化学控股 指 Limited(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原
名:华润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化工有限 指 China Resources Chemicals Company Limited(华润化工有
限公司),香港公司,发行人发起人之一
化学材料 指 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起人之一及控股股东,
化学控股全资子公司
碧辟中国 指 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吉玛公司 指 Zimmer Aktiengesellschaft(吉玛股份有限公司),德国公
司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股本形成及变化的简要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3年7月,安德利聚酯设立, 由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设立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2007年7月,安德利聚酯第一次 常州塑料集团公司将持有公司75%股权划转
股权转让 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2月,华润材料有限第二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75%股
次股权转让 权转让给化学控股
2008年5月,华润材料有限第三 吉玛公司将其持有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
次股权转让 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后再转让
给化学控股
2008年6月,华润材料有限第一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
次增资 万美元
2008年8月,公司第一次更名 公司更名为 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华润材料有限第二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注册资本变更为9,100
次增资 万美元
2009年11月,华润材料有限第三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注册资本变更为
次增资 12,600万美元
2009年12月,华润材料有限第四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注册资本变更为
次增资 14,100万美元
2011年12月,华润材料有限第五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注册资本变更为
次增资 16,100万美元
2018年7月,公司第二次更名 公司更名为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华润材料有限第四 化学控股将所持有公司的75.20%股权增资
次股权转让 到化学材料,由此化学控股原持有的公司7
5.20%股权改由化学材料持有
2019年4月,华润材料有限第六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7,125.572843万美元
次增资
2020年1月,华润材料有限整体 华润材料有限整体变更为 华润化学材料科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208,189,3
34元人民币
2020年3月,华润材料增资,引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57,504,070元人民
入碧辟中国作为新股东 币
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一)有限公司阶段
1、2003 年 7 月,有限公司设立
2003 年 7 月 2 日,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德国吉玛公司签订了《常州安德利
聚酯有限公司合同书》,约定设立合营企业安德利聚酯,注册资本为 1,200 万美元,其中常州塑料集团公司出资 9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75%,吉玛公司出资3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25%。
同日,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签订了《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章程》。
2003 年 7 月 9 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
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常开委经[2003]181 号),同意常
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2 日签订的安德利聚酯合同、章程、
可行性报告。
2003 年 7 月 1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安德利聚酯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7800 号)。
2003 年 7 月 14 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德利聚酯成立,并
颁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字第 003424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常州塑料集团公司 900.00 75.00
2 吉玛公司 300.00 25.00
合计 1,200.00 100.00
2003 年 7 月 22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公 C[2003]B092 号)。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7 月 22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6,524,260.58 美元。
2003 年 9 月 5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C[2003]B127 号)。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9 月 5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9,524,260.58 美元。
2003 年 10 月 24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公 C[2003]B151 号)。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10 月 23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370,018.50 美元。
2003 年 11 月 20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公 C[2003]B163 号)。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11 月 19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672,071.25 美元。
2004 年 1 月 6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C[2004]B002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1 月 6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1,034,521.41 美元
2004 年 2 月 19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公 C[2004]B025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2 月 19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200 万美元。
就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安德利聚酯设立时,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签订《常州安德利聚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