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0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3ZZAA1B014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464,308,707.68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遵循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400,000 元(含
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7.5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进行了充分论证,既保证了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
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