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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期:2021-09-28

鸿富瀚: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董事会决议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定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2 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3 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500.00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4 新股数量

  公司股票上市时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00 万股新股,最终发行数量根据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承担的发行相关费用及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5 发行费用

  公司发行新股的承销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6 老股转让数量

  公司现有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转让老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7 发行及发售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8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深圳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9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10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11 承销方式

  由中信建投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12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募集的资金用于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和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13 决议有效期

  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子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可行性
    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根
    据相关规定拟定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的合法性和高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以下授权: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

  (二)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时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等相关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文件;

  (四)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等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金额作适当调整;

  (五)在发行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新股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 A股发行与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政策的要求修改并继续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六)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等相关的申报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七)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八)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程序。

  (九)根据需要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十)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完善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及文字(如需要),并在本次发行之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十一)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及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十二)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授权的内容以本议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相关银行开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对应措施与相关承诺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上市后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需要回避。

    提交股东大会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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